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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钢国贸派员参加商务部贸易救济局“中美337案件技术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7-06-30  撰稿人:gmb  浏览次数 :

  一、会议概况

  6月7日,沙钢国贸公司派员前往北京参加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召开的“中美337调查技术研讨会”,与会人员有:商务部贸易救济局副局长刘丹阳,前美国联邦巡回上诉首席大法官Randall R. Rader,前美国ITC主席Deanna Tanner Okun;飞翰律师事务所、WHDA律师事务所、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以及美国科文顿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三一重工、华为、中兴以及宝钢、鞍钢、首钢、武钢等各行业企业代表。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㈠对美国新政府贸易政策的分析

  Deanna Tanner Okun,前美国ITC主席,在会议上主要就ITC诉讼的程序做简要介绍,同时对特朗普总统上台以后的最新贸易政策作出解释说明。并解释337案件分两种,一种是商标权、专利权的诉讼;另外一种是所有涉及到不正当竞争的诉讼,目前中国钢铁行业比较特殊,既有商标权、专利权的诉讼,也有不正当竞争的诉讼,这是ITC有史以来首次面临两种性质的指控均存在的情况。

  特朗普总统上台后,对外贸易政策趋于保守,主要贸易政策转变为保护国内农业、畜牧业等产业的发展,以及增加美国本土的基础建设等。

  同时Okun也对目前ITC各委员的言论做出了具体分析,希望对后期案件的进展和各委员的倾向性做出分析判断,这有助于目前有337案件企业的诉讼。

  ㈡337案件应诉的分析和建议

  (1)前美国联邦巡回上诉首席大法官Randall R. Rader认为中国企业要敢于应诉,敢于去运用这个ITC的品牌来维护自身企业的权益,同时也提醒中国企业,由于目前中国经济的蓬勃发展,中国制造已经逐渐转化为中国创造,因此中国企业后续面临的国际化竞争将会越来越多,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己的专利,同时也要懂得如何避免触犯到美国的专利法。对此,Randall以案例佐证:某韩国企业出口到美国的指纹扫描机所涉及的诱导性专利案件,韩国企业的指纹扫描机的产品手册上有对如何编程、如何使用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说明事实上构成了对美国方法专利进行了侵权,因此,美国企业对其发起了337调查。Randall法官也对美国新政府的贸易政策做出了分析,同样认为新政府对于国际贸易有趋于保守的态势,目前新颁布的223法令也确实反映了这些问题。

  (2)普盈律师事务所的Kecia J. Reynold I,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专家,对美国337案件中涉及到知识产权诉讼案件做出列举和解释说明:知识诉讼案件也俗称商业秘密类的案件,提起案件者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条件:

  1. 原告必须有专利及知识产权拥有权。

  2. 原告需拥有该专利的开发权。

  3. 被告侵权是否给原告带来伤害。

  满足以上这几个首要条件才可满足美国法律对商业秘密侵权的定义,从而可以向ITC申请排除令,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发起诉讼,要求禁止被告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以匡威的沃尔玛的案件为例,沃尔玛超市内贩售一款有着与匡威类似logo的鞋子,匡威对商标权提起了诉讼,最后美国ITC支持了匡威的诉讼请求,对沃尔玛实现有限排除令。

  (3)百天速裁程序概况

  目前百天速裁程序于2013年3月首次出现,2013年6月24日正式公布试点项目。适用条件为:美国国内产业且需要存在潜在先决事项,比如国内产业、进口、可专利客体等。如不满足国内产业要求的,将被委员会确认行政法官初裁,调查因此终止。百天速裁程序对应诉企业而言,能够快速解决贸易纠纷,减少拖延可能会造成的损失。

  (4) ITC案件中对国内产业的定义

  由于337案件中必须要有国内产业定义,才能提出诉讼对国内产业造成了侵害,337案件对国内产业的定义主要有三点:对工厂和设备有相当数量的投资;存在相当数量劳动力的雇佣或者相当数量资金的投入,在其开发,包括工厂、研发或许可方面进行了重大的投资。只有满足上述三点的一点才能构成国内产业的定义要求并可提起诉讼。

  以案件为例,某企业对美出口产品(海外组装业务),美方企业对其提出了337调查,认定该企业的出口对美方国内产业造成了侵害,而该案件的主要抗辩点是该企业不认定其为国内产业的定义是准确的,而337的立法立意需要量化分析,最终ITC认定美方给出的数据不能作为判定国内产业依据,不认定组装业务为美国的国内产业,因此驳回了上述指控。

  (5) 337调查取证经验

  337调查应诉过程中,当事方必须提供相关保密信息,如技术详情、销售信息、公司组织结构等,企业可通过申请保护令以维持保密性,规定只有外部律师可以查阅,并对违反行为进行严惩。

  取证类型分为书面取证、正眼取证以及检查生产设施等手段,证据包括相关的技术文件,被控产品或方法的操作,被控产品或方法的开发等,相关的财务文件,美国的经销网络,非美国制造商客户等。证人方面,证人拒绝作证势必会影响到证言证据的收集,因此必须对证人进行事先的宣导和培训。同时证人证言的收集速度很关键,取证过程应在10天以内完成。

  通过此次研讨会,沙钢国贸作为337案件的应诉企业受益良多,对当前美国对贸易的政策形势、337案件应诉的重点等都有了新的认识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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